春季果园使用农药三大注意事项

编辑:火爆  发布时间:2010/2/1 9:14:43  浏览次数:1783  信息分类:农资百科  

随着气温的回升,春季是果园各种病虫草害萌动发生的初始阶段。这一时期治理是为今年果树生长奠定基础的要害,希望果树生产者切实引起重视。

此期,病虫基数小,防治起来比较轻易。搞好春季果树各种病虫草害的防治工作,能大大减低夏秋季的防治风险,为当年果树丰产奠定坚实的基础,关键是使用农药环节。准确使用农药在果树生产中能起到事半功倍的防治效果,现提出果园春季如何正确使用农药的关键技术和留意事项如下:

1、首先在购买农药前,要弄清防治对象和兼治对象,对症下药。购买农药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以免购买假药,造成损失。一是所购农药必须有四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号,产品合格证。

对四证不全者,要防“假冒伪劣"。二是注意农药使用有效期,一般水剂农药有效期为1年,粉剂2年,乳油3年,可详细看一下商标上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三是要看一下农药,包装应完整无破损无溢漏,粉剂农药无结块,乳剂农药无分层,水剂农药无沉淀,颗粒农药符合标准,颗粒大小匀称。四是选择有兼治性(多效性)的农药,达到一药多治效果。农药的放置:农药对人畜禽等都有毒性,必须单独储存,与食品、人畜、衣物分开隔放,有单独的农药贮藏室、贮存箱,避免引起人畜禽误食或慢性中毒。

2、正确合理的农药混用,可以提高功效,兼治几种病虫害,减少用药量,降低成本,有时还可以提高药效,降低毒性,减缓病菌害虫对药剂的抗性,或防治已产生抗性的病虫。农药混用有的是事先由工厂加工成混剂,用水稀释后使用。液态的剂型如乳油以及可湿性粉剂等可现混现用。农药混用应有明确的目的性,其遵循的原则包括:

①成本合理,且不影响有效成分的化学稳定性和不破坏药剂的物理性状。

②混用后毒性不增大,且毒性和残留不高于单用的药剂。

③药效配合合理,一要兼治不同的病虫;二要有增效作用,同时积极推广使用农药增效剂,如多功能植物增效剂;三是注意不同作用方式的配合。

④多数混配农药要随用随配,对于新的混用配方,需先试验后使用。

注意以下几种情况下农药禁止混用:

①碰到碱性物质易分解而降低药效,甚至失效的农药,不能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例如辛硫磷、菊酯类药剂等不能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碱性药剂混合使用。

②混合后对乳剂有破坏作用的农药间不能混用。

③有机硫类和有机磷类农药不能与含铜制剂的农药混用。

④微生物源类杀虫剂和内吸性有机磷杀虫剂不能与剂混用。

3、注重农药使用间隔期间隔期是指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采收)前的时期,自喷药后到残留量降到答应残留量所需间隔时间。在果园使用农药,一次喷药与收获之间必须大于间隔期,以防人畜中毒。果园中常用农药的间隔期为:40%乐果乳油7天;50%杀螟松乳油15天;20%三氯杀螨醇乳油45天;10%二氯苯醚菊酯3天;75%百菌清可湿性粉剂20天;2.5%敌杀死乳油5天;20%速灭杀丁乳油14天;50%溴螨酯乳油21天;25%氯氢菊酯乳油21天;5%来福灵乳油14天;20%灭扫利乳油30天;73%克螨特乳油30天;70%甲基硫菌灵30天;10%水分散粒剂世高30天。随着农药在果树上的不断使用,病虫越来越易产生抗药性,从而影响了果树的正常生长,应采取措施加以避免。

⑴综合防治:在防治病虫过程中,要克服单纯依赖化学农药的倾向,应提倡农业、物理、生物等综合防治措施,相互配合,取长补短。

⑵轮换用药:不要长期使用单一品种的药剂,以切断生物群中抗性种群的形成过程。轮换用药应尽量选用作用机制不同的药剂,如轮换使用有机磷制剂、拟除虫菊脂制剂、氨基甲酸酯制剂;内吸剂易引起抗药性,宜与代砷类、无机硫制剂、铜制剂轮换使用;石硫合剂对病虫不产生抗药性。

⑶混合用药:两种作用方式和机制不同的药剂混用也可以减缓抗药性的发生,如瑞毒霉与代森锰锌混用,有机磷制剂与拟虫菊酯类混用等。

⑷使用增效剂:增效剂能抑制害虫体内杀虫剂分解酶活性的化合物,能提高药效,如害立平、多功能植物增效剂等。

⑸一种农药引发了抗药性后,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使用抗药性现象可能逐渐减退。

⑹采用正确的施药技术,使农药在植物体上的沉淀均匀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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