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配混用农药的注意事项
编辑:刘银银 发布时间:2014/2/11 9:07:48 浏览次数:1924 信息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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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配混用农药发展迅速,品种也越来越多,农药的复配混用是指把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农药混合在一起制成制剂或在使用前现混现用。复配混用农药在使用过程中,以下几点我们需要注意:
一、两种混合后的农药不能起化学变化,农药有效成分的化学结构和和化学性质是其生物活性的基础,所以农药在使用时要特别注意混合后的有效成分、乳化性能等是否发生改变,因为这直接影响药效的发挥。所以农药的混用不是简单的混合,而是通过科学的方式化学结构和性质,通过验证来保证对人畜、环境的,防止或延缓害虫产生抗药性。
二、田间混用的农理性质应保持不变。若混用后出现分层、絮结和沉淀或悬浮率降低甚至有结晶析出,这样都不能混用。
三、复配混用后应降低对人畜、禽鱼类的毒性和对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的危害。有些农药混用后药效提高了,但毒性也增加了,如马拉硫磷是对人畜的,易被人畜体内的生物酶分解。但与敌敌畏、敌百虫等混合使用时敌敌畏、敌百虫抑制该酶的活性却产生了较高的毒性。因此这种情况也不能混用。
四、复配混用后应使农民降低使用成本。
五、复配混用后在农副产品的农药残留量应低于单用农药。
六、复配混用后要具有不同的作用方式和防治靶标,从而达到扩大杀虫谱的作用。例如杀虫剂与剂混用,防病又治虫,杀虫剂与杀卵剂混用,虫卵兼治。
复配混用农药具备一定的优越性和生命力。而在使用过程中,以上的几个要点是我们必须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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