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毒农药部分名称使用要合理
编辑:刘银银 发布时间:2013/9/7 9:23:20 浏览次数:1791 信息分类:
农药经销商
、低毒、环境相容性好的农药在我国发展很快,开发出许多新产品,为高毒有机磷农药品种的替代提供了可能。关于高毒农药部分名称的使用我们要严格控制。严格控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严禁使用1605、甲胺磷、呋喃丹、欠效磷、杀虫脒、拟除虫菊脂、稻瘟净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在水稻产区使用。
通过试示范,明确了一批低毒、低残留符合无公害农产品农药使用标准的新农药。积极调整和优化药剂防治技术,以达到一药多治,病虫兼治,省工节本,延缓抗性的目的,抓好秧田病虫通过防治,有效控制病虫害,从而提高水稻的产量和品质。
虽然高毒农药国家明令禁止,但蔬菜农药中毒现象经常发生,因此,管理、使用农药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您留言,我回电!帮您快速找到您想了解的产品!
提示:留言后企业会在24小时内与您联系!
温馨提醒:找产品,多留言,多咨询降低投资风险!为保障您的利益,建议先考察,再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