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春混施化肥注意事项多多

编辑:董丹  发布时间:2010/6/29 9:30:07  浏览次数:1416  信息分类:农资知识  

1、氨水不能与人粪尿、草木灰、钾肥、磷酸铵、氯化钾、尿素、碳铵等混施。碳铵不能与草木灰、人粪尿、钾肥氮混施。硫酸铵不能与草木灰、碳铵,混施。硝酸铵不能与草木灰、氨水等混施。以上所举肥料如果混合施用,都会引起酸碱反应,降低肥效。

2、钙镁磷肥等碱性肥料不能与铵态氨肥混施。因为碱性肥料与铵态氮肥如硫酸铵、碳铵、氯化铵等混施,会导致和增加氨的挥发损失,降低肥效。

3、人畜粪尿等农家肥不能与钙镁磷肥、草木灰、石灰等碱性肥料混施。因为人畜粪尿中的主要成分是氮,若与強碱性肥料混用,则会中和而失效。

4、化肥不能与根瘤菌肥等肥料混施。因为化肥有较強的腐蚀性、挥发性和吸水性,若与肥料混合施用,会杀伤或抑制活菌体,使肥料失效。

5、过磷酸钙不能与草木灰、石灰氮、石灰等碱性肥料混用。因过磷酸钙含有游离酸,呈酸性反应,而上述碱性肥料含钙质较多,若二者混合施用,会引起酸碱反应,降低肥效,又会使钙固定磷素,导致“两败俱伤”。

您留言,我回电!帮您快速找到您想了解的产品!

提示:留言后企业会在24小时内与您联系!

  • *姓名:
  • *联系电话:
  • *留言内容:

温馨提醒:找产品,多留言,多咨询降低投资风险!为保障您的利益,建议先考察,再合作!
上一篇:早春蔬菜移栽定植技术要领

下一篇:易见花木育苗的技术窍门

版权所有 WWW.3456.TV-火爆农资招商网 Copy Right©2009-2024 豫公网安备 4101970200204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100047
火爆农资招商网由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孙学军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073709163 版权所有,欢迎转载,注明来源,合作共赢!
本站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欺骗性产品信息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火爆商标注册证诚信网站